发文单位:南丹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9年04月16日 |
标 题:丹政发〔2019〕22号关于下达南丹县2019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丹政发〔2019〕22号 |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19日 |
丹政发〔2019〕22号
南丹县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南丹县2019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维护经济秩序,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和改善宏观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确定的审计工作职责的规定以及国家审计署、自治区、市2019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有关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现下达我县2019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编制的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全国、全区和全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1234”及县委“12345”总体工作思路,突出审计重点,消除监督盲区,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充分发挥审计在保障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中的护航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一)政策落实审计。
2019年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国家审计署统一部署,全区统一组织,含减税降费情况专项审计和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专项审计)。
(二)财政审计。
1.县财政局具体组织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2.县本级一级预算单位部分重点事项审计调查。
3.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1)城关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2)县住建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三)专项审计。
1.2018年脱贫攻坚政策贯彻落实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2.2017—2018年“一卡通”惠农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3.县本级2016—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专项审计;
4.补交党费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
(四)经济责任审计。
1.县水利局原局长刘羽同志经济责任离任审计;
2.原县市政局原局长梁新源同志经济责任离任审计;
3.县住建局原局长吴坚同志经济责任离任审计;
4.城关镇人民政府原镇长莫庭魁同志经济责任离任审计。
(五)公共投资项目审计。
1.结算审计。
(1)南丹县铜江景观大道新建工程I、II标竣工结算审计(续审);
(2)南丹县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项目竣工结算审计;
(3)南丹县经济适用住房工程三期E栋竣工结算审计;
(4)南丹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施工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5)广西南丹县高速路出入口500米进城大道改造提升工程—“丹”字雕塑城楼竣工结算审计。
2.决算审计。
南丹县芒场镇卫生院业务综合楼竣工决算审计。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乡镇、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贯彻落实好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河池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锐意进取、勇于担当,全力配合、共同协作完成年度各项审计任务。
(二)强化统筹协作。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与本单位履行职责相关的资料和电子数据,认真做好审计问题的整改工作,健全和完善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三)优化整合资源。细化审计项目和审计资源配置,优化整合人力、技术资源,打破传统的按业务职能部门划分审计范围的模式,实现科学分工、发挥专长、优势互补。
(四)依法文明审计。县审计局要在法定职责权限范围内开展审计工作,依法履行审计工作程序,严格规范审计取证、资料获取、账户查询、审计处理等行为,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切实做到依法审计、廉洁审计、文明审计。
南丹县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县法院、检察院。
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6日印发